Copyright ? 2019.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湖北省糧油集團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技術支持:京倫科技
武漢市武昌區(qū)東湖路181號楚天傳媒大廈7-8樓 鄂ICP備19029829號
郵政編碼:430061電話(傳真):027-88212781公司郵箱:hbslyjt@163.com
集團各總支、支部、各單位、部門:
經研究,現(xiàn)將新修訂的《黨委會議事制度》印發(fā)給你們。請各單位認真遵照執(zhí)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黨委會議事制度》
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
抄送:省國資委。
主題詞: 印發(fā)《黨委會議事制度》 通知
湖北省糧油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 2008年7月31印發(fā)
校對:楊明
附件:
黨委會議事制度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根據(jù)《黨章》規(guī)定,集團黨委發(fā)揮政治核心作用,圍繞企業(yè)業(yè)務中心工作抓好黨建工作,抓好企業(yè)思想政治工作,抓好企業(yè)文化建設,保證監(jiān)督黨和國家的方針、政策在集團的貫徹執(zhí)行。支持董事會、監(jiān)事會和總經理依法行使職權,提高企業(yè)法人治理水平,要支持工會、共青團開展工作,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實行企業(yè)民主管理。
第二條 為健全集團黨委集體領導制度,使集團黨委的工作進一步規(guī)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學化,結合集團工作特點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會議召開
第三條 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,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,對企業(yè)在黨建、人事、企業(yè)發(fā)展戰(zhàn)略方面的重大問題,通過黨委會議討論決定。
第四條 集團黨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,在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一上午召開。如需提前、延期或遇緊急事項需臨時召開,由黨委書記視情況決定。會議由黨委辦公室主任提前通知黨委成員。因故不能按時參加會議的人員,應提前向黨委書記請示批準。
第五條 參加會議人員:集團黨委成員。黨委辦公室主任列席。
第六條 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主持。書記因故不能參加,可由黨委副書記主持。
第三章 議事范圍
第七條 黨委會議議事的主要范圍如下:
1、貫徹上級黨委的指示及重要會議精神,部署和總結檢查一定時期的工作。
2、研究制定加強集團黨的思想建設、組織建設、作風建設、制度建設及反腐敗建設具體措施,并組織實施,研究工會、共青團組織工作的指導意見。
3、討論研究涉及集團發(fā)展的重大問題、中長期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、年度工作計劃,通過年度工作報告。
4、研究通過黨的組織發(fā)展工作計劃,審批成立下級黨的新組織或撤銷下級黨的原有組織。研究、審批黨員發(fā)展工作。
5、研究通過紀委相關提案。
6、研究集團工會、職代會的相關提案。
7、提出違紀事件的處理方案,通過對違紀案件黨員的處分。
8、研究決定黨委管理干部(董事會成員、黨委紀委組成人員、經理層及財務主要負責人)的任免、獎懲。
9、認真制定中心組學習制度、學習方案。
10、審議通過黨委向上級組織呈送的重要請示和報告,審議通過對下級黨組織的批復、決定等。
11、審議通過黨費收繳、使用方案。
第四章 議事規(guī)則
第八條 黨委會議議題一般由黨委書記根據(jù)上級指示精神、集團具體工作需要和其他黨委成員的意見確定并提出。
第九條 提請會議討論的議題,會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。需要會議決定的事項,事先應進行認真的研究論證,進行充分的醞釀,在此基礎上,提交黨委討論。對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事項和準備不充分的決策方案,一般不討論。
第十條 黨委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成員出席方能舉行。對不能到會的黨委成員要在會前或會后征求意見,列入表決范圍,決議才能生效。如果擬定人員被否決,應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選,下次再議。不得在本次會議上臨時動議,決定其他人選。
第十一條 所討論的問題涉及到黨委委員或其親屬需要回避的,該成員應主動回避或由黨委辦公室在會前通知當事人回避。
第十二條 黨委討論決定問題,必須執(zhí)行少數(shù)服從多數(shù)的原則。決定重要問題,要進行表決。對于少數(shù)人的不同意見,應當認真考慮。如對重要問題發(fā)生爭論,雙方人數(shù)接近,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(shù)意見執(zhí)行外,應當暫緩作出決定,進一步調查研究,交換意見,下次再表決;特殊情況下,也可以將爭論情況向上級組織報告,請求裁決。
第五章 會議決議、決定
第十三條 黨委會議決定問題,必須遵循少數(shù)服從多數(shù)的原則。要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表決,表決可采取口頭或舉手表決方式。表決結果由主持人當場宣布,表決結果以超過應到會人數(shù)的三分之二贊成為通過。
第十四條 對黨委會的決議(決定),所有黨委成員都必須堅決執(zhí)行。如對決議(決定)有不同意見,可以保留,可以提請下次會議復議,也可以向上級黨組織反映。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議(決定)之前,必須執(zhí)行原來的決議(決定),并不得公開發(fā)表保留意見。
第十五條 黨委會議作出決策后,按分工負責的原則組織落實,集團黨委辦公室主任進行督查,并將督查情況及時向黨委報告。
第十六條 黨委會議由黨委辦公室主任專職記錄,要如實記錄會議的議題、發(fā)言內容、表決結果和決議,必要時形成《黨委會議紀要》。所有資料由黨委辦公室指定專人存檔保管。
第十七條 對黨委會議研究的機密事項,要嚴格保密,任何人不得泄漏會議情況。
第六章 附則
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第十九條 本規(guī)定自黨委會議批準,頒布之日起施行,原制度自行廢止。